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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硬笔书法名城、名乡、名校申报办法
2014-03-30  |  来源:  |  浏览:1899次  |  编辑:明爽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普及硬笔书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硬笔书法书写水平,引领全省硬笔书法事业可持续性健康和谐发展,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2013组联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硬笔书法名城、名乡(镇)、名校“三名”创建活动。

    “三名”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体现“三贴近”的原则,制定出具体的评建细则和落实方案,以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推动硬笔书法产业化发展,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做出积极贡献。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评选标准做好创建工作,并及时上报省硬笔书法协会。

一、“三名”申报条件

    1、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对本地硬笔书法资源高度重视,制定全方位发展。申办成功后,地方政府财政每年应拨经费予以建设支持。对于新建的文化设施,硬笔书法应占有展览与创作的阵地。

    2、有健全的硬笔书法组织,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定的活动经费,稳定的办公人员。

    3、当地硬笔书法协会每年举办硬笔书法展赛活动,并积极参加省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展赛和艺术、学术交流活动。

    4、当地有关硬笔书法的社会教育、培训稳步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有序,年年提升。

    5、当地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职书法教师,正式开设硬笔书法课程,教学成果突出。

    6、有一定数量的硬笔书法人才,名城、名乡(镇)、名校需分别有省级会员20人、10人、5人以上,以保证名城、名乡(镇)、名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三名”单位待遇

1、经批准成立的名城、名镇(乡)、名校,吸收为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团体会员,享受团体会员待遇,并按时交纳团体会费。

2、名城、名镇(乡)、名校创建后,可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报刊和有关资料,可以最优惠的价格使用协会开发编写的教材、文具用品等。

 3、名城、名镇(乡)、名校组织大型比赛、展览、报告会、艺术节等活动,协会可派专家出席进行指导,提供专业和智力支持。

4、名城、名镇(乡)、名校有推荐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会员和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少儿分会的资格。

5、名城、名镇(乡)、名校应组织参加协会主办的大汇展、十杰百强展、段位大赛、考级等活动。

6、名城、名镇(乡)、名校应遵纪守法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维护本会声誉。

7、协会每年对名城、名镇(乡)、名校进行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并在协会报刊、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河北省硬笔书协将提出改进建议,连续两次年检不合格,将免去团体会员资格。

三、联系方式

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581号河北古韵文化广场A座503室。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311-89838548,13363816868,18931193185。